2026年上半年云南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免考申請須知
2026年上半年云南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免考申請須知
一、免考對象
根據教育部《關于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免考課程的試行規定》(〔89〕考委字011號)和《關于調整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思想政治理論課課程設置的通知》(考委〔2024〕1號)等規定,以下對象:
(一)國家承認學歷的各類高等學校的研究生,本科、專科畢業生(本科結業生、肄業生、退學生,視同專科畢業生),以及高等教育自學考試(以下簡稱自學考試)畢業生;
(二)持有國家認可的NCRE、PETS、CET非學歷證書者。
參加云南省自學考試,在云南省取得至少1門統考課程合格成績(具有云南省自學考試考籍),可按《云南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免考課程實施細則(試行)(2025年修訂)》申請辦理免考部分課程
二、免考課程
(一)自學考試專科專業可免考課程
專科(或以上)畢業生,報考自學考試專科專業,可免考:
1.名稱相同(或相近)并取得合格成績的思想政治理論課;
2.名稱相同(或相近)、學分相同(或以上)并取得合格成績的公共基礎課;
3.名稱相同、學分相同(或以上)并取得合格成績的專業課。
詳見《云南省自學考試專科專業可免考課程一覽表》(附件1)。
(二)自學考試本科專業可免考課程
本科(或以上)畢業生,報考自學考試本科專業,應按照所報本科專業考試計劃完成除思想政治理論課和公共基礎課外的全部課程考試,可免考:
1.名稱相同(或相近)并取得合格成績的思想政治理論課;
2.名稱相同(或相近)、學分相同(或以上)并取得合格成績的公共基礎課;
詳見《云南省自學考試本科專業可免考課程一覽表》(附件2)
除云南省自學考試專科和本科專業均開設的課程,專科畢業生不可免考自學考試本科專業課程。
(三)原學歷專業免考云南省自學考試課程
各類高等院校的畢業生,原學歷專業與自學考試開設的公共基礎課相對應,可憑畢業證書申請辦理免考對應層次的1門自學考試公共基礎課,詳見《原學歷專業免考云南省自學考試課程一覽表》(附件3)。原學歷畢業證書上專業名稱須對應含“數學”、“物理”、“中文”、“新聞”、“漢語言文學”、“英語”字樣。
(四)非學歷證書免考云南省自學考試課程
持有國家認可并在中國教育考試網上查實且信息無誤的全國計算機等級考試(簡稱NCRE)證書,全國英語等級考試(簡稱PETS)證書,全國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簡稱CET)證書或合格成績報告單可申請辦理免考對應課程,詳見《非學歷證書免考云南省自學考試課程一覽表》(附件4)。其他證書不可辦理免考。
三、免考辦理
(一)辦理流程:考生網上申請—確認點網上初審—省招生考試院網上終審—考生網上繳費—取得免考課程合格成績。
(二)辦理時間:
5月11日09:00-14日16:00:考生網上申請,無需現場確認;
5月11日09:00-19日16:00:確認點網上初審;
5月11日09:00-21日16:00:省招生考試院網上終審;
5月11日09:00-22日16:00:考生網上繳費,終審通過的考生進行網上繳費,考生繳費前請認真核驗免考信息,繳費成功后無法退回,繳費標準為32元/科次(云發改收費〔2006〕98號),考生繳費成功后可在“我的成績”欄目查看免考課程合格成績;
5月22日16:00:系統關閉,系統關閉前未完成繳費,本次免考申請無效。
注意:1.請考生注意申請時間,逾期不予受理,系統僅在公告時間開放;關注審核動態,如因材料原因被退回,及時查看修改并重新提交;請保持通訊暢通,在規定時間內未修改并重新提交申請,當次免考申請無效。
2.免考申請須在畢業申請辦證前辦理完成,否則該免考課程合格成績不計入當次畢業申請有效課程合格成績。
(三)辦理網址:
云南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管理平臺或云南政務服務網“服務清單→“零跑腿”事項清單→對自考考生免考課程、跨省轉移課程的確認→對自考考生免考課程的確認”模塊進行申請。
(四)辦理材料
考生依據免考類型和辦理憑證,按照《云南省自學考試免考材料清單》(附件5)在管理平臺上提交對應免考材料和《云南省自學考試免考材料真實性承諾書》(附件6)。
辦理憑證為畢業證書和成績單的,按照教育部學生服務與素質發展中心“學籍學歷電子憑證”服務要求,須通過最新版本學信網手機APP掃描管理平臺與學信網聯合定制的二維碼(在免考申請頁面顯示)授權學歷信息,學信網推送學歷信息給管理平臺輔助審核。如考生有以下情形:在獲得專科(或以上)學歷后更改姓名,身份證號變更,或2002年前畢業通過認證取得《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等,導致學信網手機APP掃描二維碼失敗的,可以點擊“人工審核”按鈕,并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有關變更證明(沒有變更情況的可提交身份證正反面和考生本人手寫情況說明)。
四、免考說明
(一)免考成績運用:通過免考取得的課程合格成績,以60分計入云南省自學考試考籍檔案;通過免考取得的課程合格成績,只能用于申請云南省自學考試畢業證書,不提供任何證明作他用;每個專業申請云南省自學考試畢業證書最多使用6門免考課程合格成績;通過免考取得的課程合格成績,不可再次辦理免考,不可辦理轉考。本次辦理免考的課程的合格成績在申請云南省自學考試畢業證書時,管理平臺自動調用,無須辦理其他手續。當考生畢業辦證資格審核通過后管理平臺會自動生成《云南省自學考試免考課程審核單》,作為畢業生電子檔案存檔。
(二)成績有效性:申請辦理免考,原學歷取得的課程合格成績不可重復使用(即只能用1門申請免1門),且原合格成績必須以參加考試的形式取得(不包括考查、考核、實踐、實習、實驗、畢業設計等),判定標準主要依據學校教務部門或人才交流中心提供的學籍檔案。檔案應包含加蓋公章(鮮章)且內容完整、清晰的課程成績單或自學考試畢業生登記表,內容包括但不限于考生基本信息、課程名稱、學分、成績、成績的取得方式,缺少相關信息導致免考標準無法判定的不予辦理免考。
(三)課程合規性:申請辦理免考,“名稱相同(或相近)”指因專業計劃調整、變更課程名稱或課程名稱括弧內備注的課程,如“思想道德修養和法律基礎”變更為“思想道德與法治”,導致名稱不完全一致的情況;“學分相同(或以上)”指原學歷取得的課程(須含申請免考課程名稱的字樣)合格成績累計學分不低于申請免考的課程學分,如“大學英語(一)、大學英語(二)、大學英語(三)、大學英語(四)每門課程2學分,累計8學分大于自學考試英語(專升本)7學分”,方可辦理免考
(四)信息一致性:考生用于申請辦理免考的有關證書、證明(身份證明、成績證明)等材料的基本信息應與云南省自學考試考籍基本信息及有效居民身份證件信息一致;信息不一致的須提供公安機關出具的有關戶籍證明或戶口冊,否則不予受理。基本信息更改未經公安機關批準的無效。
(五)材料真實性:通過“云南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管理平臺”提交的免考申請均視為考生本人主動自愿申請,提交的免考申請材料須真實有效,凡有偽造、涂改和提供假證明材料者,一經查出,依法依規嚴肅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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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考生使用手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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