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4月自考刑法學考點:犯罪預備的特征
簡述犯罪預備的特征與處罰原則。
答:犯罪預備具有以下四個特征:
(1)主觀上為了犯罪;
(2)客觀上實施了犯罪預備行為;
(3)事實上未能著手實行犯罪;
(4)未能著手實行犯罪是由于行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
根據(jù)《刑法》第22條第2款規(guī)定,對于預備犯,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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