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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08年10月自學考試報考簡章

2008-06-18 09:54:00   文章來源:   字體: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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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是對自學者進行以學歷為主的國家考試,是個人自學、社會助學和國家考試相結合的高等教育形式。目前,我省設有本科、大專等學歷層次共八十三個專業。考試采用學分累計的辦法,按專業考試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成績合格,思想品德鑒定合格,即予辦理畢業證書。根據國務院國發(1988)15號《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暫行條例》規定,獲得自學考試畢業證書者,國家承認其學歷。畢業人員的使用與待遇按國務院和省人民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一、報名時間、地點

  報名時間:6月11日-6月17日。不接納函報。

  地點:各縣、市、區自考辦指定的報名站。

  網上報名時間:2008年6月11日-2008年8月11日,廈門考生 只能在廈門招生考試中心()報考。

  二、報考對象和考試地點

  1.報考對象: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不受性別、年齡、民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依照本簡章的規定,報名參加自學考試。提倡在職人員按照學用一致的原則報考。病殘者要報考適宜自己身體條件的專業。

  2.考試地點:考點設在設區市人民政府所在地,以及經省考委批準設立的考點(公安管理專業本科段、旅游管理、調查與分析、勞動和社會保障專業的考點一律設在設區市人民政府所在地)。

  三、報考者應繳納的報考費、考務費

  根據省物價局、省財政廳閩價[2004]費273號文及省自考辦閩教考辦[2004]169號文規定:

  1.除下列委托開考專業外,向社會開考專業的考生均按每生每門課程40元交納考試報名費。

  2.委托開考專業(具體專業見《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2008年10月理論課程時間安排表》上帶“*”號的專業)。這些專業的考生不論是直接還是由部門統一向基層自考辦報名,均按每生每門課程50元標準收取考試報名費。

  四、教材

  自考教材及相關輔導材料考生可到福建省自考辦考生服務部購買。地址:福州市通湖路后曹13號,0591-87671635;地址2:福州市臺江區排尾路(君臨閩江樓盤)歐可圖書文化城E區12號省自考辦考生服務部,0591-87521507、88035383;或考生服務部在各地市授牌指定教材銷售點。

  五、成績查詢方式

  1、網絡查詢:

  2、電話查詢:16881699

  六、考務管理

  福建省自學考試舉報電話:0591-87557205

編輯點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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