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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期間 證件遺失可用其他有效證件替代

2014-04-30 09:27:01   文章來源: 北京考試報   字體: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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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身份證落在考場了怎么辦,還能參加第二周的考試嗎?”考生小呂焦急地趕到北京教育考試院自考咨詢窗口詢問。近期,有些考生證件遺失,擔心第二周無法參加考試。證件遺失可臨時用其他有效證件替代,這是考試院自考辦給出的解答。

  參加自學考試,考生要攜帶身份證及準考證。身份證遺失的考生可用其他有效身份證件替代,如臨時身份證、護照、港澳通行證、戶口簿。如考生來不及辦理臨時身份證,可到戶籍部門開具說明,包括詳細個人信息及身份證遺失正在辦理說明。醫保卡、駕照不屬于有效身份證件,僅持醫保卡或駕照替代身份證的考生不能進入考場。

  考生若丟失準考證(IC卡),要及時辦理臨時準考證。申請簽發臨時準考證時,考生要攜帶本人身份證件到注冊區縣或本次參加考試的區縣自考辦辦理。一般情況下,開考前24小時各區縣自考辦都有工作人員值班,以幫助考生緊急辦理臨時準考證。臨時準考證的有效期限僅為一次考試。在下次新生攝像期間,考生要持身份證到當前考試所在區縣自考辦申請重新制作。

  西城區自考辦相關負責人提醒,考試結束離場時,考生要注意檢查桌面上是否有物品遺留。如果離場后發現物品遺失,要及時和考點校聯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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