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自考中國古代文學史(一)考點:永明聲律說
永明聲律說
永明是南朝齊武帝蕭賾的年號(483——493),永明文學卻是指上自劉宋泰始二年(466),下至梁武帝天監(jiān)十二年(513)這一時期的文學活動,而以齊永明年間為中心。永明時期詩歌的主要發(fā)展傾向。仍然是重文學特質的發(fā)揚,重個人情懷的抒發(fā),而且逐漸由情懷抒發(fā)轉向重娛樂;同時創(chuàng)造了一種清新的美的理想,為后代所宗仰;更重要的,是在詩歌形式上的探索。永明詩歌之所以取得這樣的發(fā)展創(chuàng)造,與當時的文學環(huán)境關系甚巨。
一是皇室的愛好和提倡,創(chuàng)造了良好的氣氛。宋、齊皇室均出身庶族,起于行伍,雖握有重權,但在文化上并無地位,難與文化修養(yǎng)很高的名門士族抗衡。這種潛在的文化自卑心理,促使他們讀書重文,愛好詩賦,追求文雅。史稱:“宋世祖好文章,士大夫悉以文章相尚,無以專經為業(yè)者。”齊高帝蕭道成“博涉經史,善屬文”。齊武帝亦頗好文學。諸子亦然,“文惠太子之在東宮,沈約之徒以文才見引”。隨王“子隆在荊州,好辭賦,數(shù)集僚友,朓以文才尤被賞愛”。更大的文人聚集之地是竟陵王蕭子良的西邸,招文學之士蕭衍、沈約、謝朓、王融、蕭琛、范云、任昉、陸倕于門下,皆一時文士之俊,號“竟陵八友”。其他著名文人王僧孺、劉繪、周顒、范縝、柳惲等人亦游門下,形成文人團體的創(chuàng)作活動,成為永明文學的中心。
二是文人集團的良好風氣。他們切磋文義,唱和酬贈,共同研究,共同提高。文學前輩獎掖后進,如沈約之于謝眺、王筠,便是顯例。而且這些文人集團有著較為一致的文學主張,能夠影響文壇風氣的轉變。講求聲律的新體詩永明體,就是西邸文人集團推動的。《南齊書·陸厥傳》稱:
永明末盛為文章,吳興沈約、陳郡謝朓、瑯琊王融以氣類相推轂,汝南周顒善識聲韻,約等文皆用宮商,以平上去入為四聲,以此制韻,不可增減,世呼為“永明體”。
“永明體”又稱新體詩,是從詩歌聲律高度提出的一個概念,是五言詩從聲律比較自由的古體詩走向格律嚴整的近體詩之間的過渡階段,其理論支持便是永明聲律說。永明聲律說的出現(xiàn),是中國詩歌發(fā)展的必然要求。魏晉以后,詩文向著美文的方向進一步發(fā)展,至宋、齊,這種發(fā)展已逐步趨向成熟。美文應該具備的主要條件,如濃烈之抒情、詞采之修飾、駢儷與用典等,均已齊備。進一步的發(fā)展,必然落到聲律之美上來。古詩合樂,其節(jié)奏韻律之美由音樂體現(xiàn)。詩樂分離后,文字本身的節(jié)奏聲調則是詩歌的勻稱之美的關鍵。
到謝靈運時,對偶方面已做到了節(jié)奏勻稱整齊,但不能完全解決詩的樂感問題,這就需要解決聲調和諧的問題。永明聲律說即是講求平上去入四聲的對稱與錯綜之美的聲調搭配原則。漢語的聲調,古人已注意到,司馬相如說“一宮一商”,陸機說“暨音聲之迭代,若五色之相宣”,但這只是指自然聲調的和諧,還未達到人為聲律的嚴格講求。南北朝時期佛教大盛。佛經轉讀與文人對詩歌聲律的研究相結合,所以發(fā)現(xiàn)了四聲的規(guī)律。周顒作《四聲切韻》,沈約作《四聲譜》,并將四聲之說應用到文學創(chuàng)作上,創(chuàng)為“四聲八病”之說,詩文聲律日益嚴格,聲韻講求日益精密,詩歌形式出現(xiàn)了新面目。
永明聲律說為齊梁詩歌的藝術形式提供了新的貢獻,因為調理詩歌語言的聲韻音調,使之具有諧美的音樂性,使詩人能有意識地掌握運用聲律,增強藝術效果,具有非常積極的進步意義,為唐代近體詩的形成,奠定了理論和創(chuàng)作上的基礎。但是,永明聲律說聲病規(guī)定得過于瑣細,也會影響到內容的表達,所以永明詩人們也不能完全遵守。而必須到將四聲概括為平仄的唐代,才能形成既具和諧之美又容易掌握的近體格律詩。
由于皇室重文學與文壇的切磋風尚,導致永明詩歌創(chuàng)作朝著裝飾與消閑的方向發(fā)展。因為皇室本身只是追求風雅,并非把文學當做“經國大業(yè)”來重視。齊武帝常與臣下談詩論文,但他卻對兒子說:“及文章詩筆,乃是佳事。然世務彌為根本。可常記之。”他還常說:“學士輩不堪經國,唯大讀書耳。經國,一劉系宗足矣。沈約、王融數(shù)百人,于事何用!”既然皇室導向如此,文士們又鑒于皇室互相殘殺至酷,唯恐涉及政治而罹禍,加之社會局面相對穩(wěn)定,于是一種向裝飾與消閑方向發(fā)展的創(chuàng)作方向便蔓延開來。表現(xiàn)在創(chuàng)作緣由方面,不是感慨抒情,而是應詔應令、侍宴奉和,如《侍太子九日宴玄圃詩》(王儉),《從武帝瑯琊城講武應詔詩》(王融),《奉和竟陵王同沈右率過劉先生墓詩》(謝朓),《詠雪應令詩》(沈約)等,不一而足。
而且很多是聯(lián)句或同詠,如謝朓、王融、虞炎、柳惲《同詠坐上所見一物》,分別詠簾、幔、席,《同詠樂器》,分別詠琴、篪、琵琶,都可見出其消閑性質。從詩歌題材上看,是大量詠物詩和游戲詩的創(chuàng)作。詠物之作,先秦時代已經出現(xiàn),如《詩經·鴟梟》、《楚辭·橘頌》,但都是借物興懷,寄托甚深。而永明時代的詠物詩,則純屬描摹物象,并無寄托深意。所詠對象不僅是自然界之風、花、雪、月,而且很多是人工制品,如燈、燭、琴、鏡之類,感情濃烈與否已無關緊要。這一發(fā)展趨向,很容易轉向閨閣題材,如詠燭、簾、幾、席、琵琶、畫扇等物,多與婦人關聯(lián),由物而及婦人,實開宮體之先聲。如許瑤之的《詠柟榴枕》“朝將云髻別,夜與蛾眉連”,沈約的《詠領邊繡》“麗色倘未歇,聊承云鬢垂”,均與女性有關。游戲詩雖在漢末已出現(xiàn)了,如孔融的《離合郡姓名詩》,劉宋的鮑照也有《數(shù)名詩》和《字謎詩》,但都是偶一為之。
但永明時代,此類詩則泛濫無歸,藥名、星名、州名、百姓名均可入詩,其中并無感情可言,純?yōu)橛螒蛭淖帧5牵捎诘弁醺接癸L雅,文士共相切磋,此期詩歌在形式技巧方面卻有極大進展。不僅如前述對聲律的注重,而且在語言明快、描摹細致方面都大有拓展。沈約提出“易見事”、“易識字”、“易讀誦”的三易原則,是詩壇普遍的傾向。此時的用典更加自然,而不似西晉元嘉之奧澀深僻,且吸收南朝樂府民歌之流麗明快風調,語言明白流暢,完全改變了古詩面貌,實現(xiàn)了由古體向近體演變的關鍵轉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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