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07年10月自考生考場違規相關規定
自考生就要進考場了。市自考辦相關負責人提醒,考生要熟悉和牢記相關考試規定,違規者將依據情節輕重分四類處理。
違禁物品不能帶進場
有的考生平時習慣把手機當手表用,這類考生要注意考試時不能把手機帶入考場,更好自備一塊手表掌握時間。類似的禁帶物品,考生一定要記清,千萬不能帶進考場。
考生進入考場,只準攜帶規定的考試工具,嚴禁攜帶各種通訊工具(如手機、尋呼機等)、電子存儲記憶錄放設備以及涂改液、修正帶等物品進入考場,不準隨身夾帶文字材料及其他與考試無關的物品。
考生攜帶規定考試工具以外的物品進入考場屬一類違規;攜帶與考試內容相關的文字材料或存儲有與考試內容相關資料的電子設備參加考試的屬二類違規;在考試過程中使用通訊設備的屬三類違規。
遲到15分鐘不得進考點
有的考生開考后才趕到考點,加上存書包等時間,很容易超過15分鐘的限制,無法考試。考生一定要提前到考點,避免遲到。
開考前20分鐘,考生可持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件進入考場。進入考場后,考生要將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件放在桌子右上角。開考信號發出后,考生才能答題。開考15分鐘后,遲到考生不得進入考點。開考60分鐘后經獲準方可交卷離開考場,離場后不得進場續考??荚嚱Y束信號發出后,考生要立即停筆,同時將試卷排列好,依次為答題卡、試卷Ⅱ、試卷Ⅰ、草稿紙,坐好靜候收卷。待監考人員收齊答卷,檢查無誤,發出指令后才準離開考場。
在考試信號發出前答題或考試結束信號發出后繼續答題的屬一類違規。
違規更高將被停考3年
依據相關規定,將考試中出現的考生違規行為按情節輕重分為四類進行處理。
一類違規將被認定為考試違紀,取消考生該科目的考試成績;二至四類違規將被認定為考試作弊,當次報名參加考試的各科成績無效,同時分別停考一至三年。比如,由他人冒名代替參加考試的;在答卷上填寫與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號等信息的;故意銷毀試卷、答案或者考試材料的屬第四類違規。
市自考辦相關負責人表示,自考生要清楚各類違規行為,誠信考試,莫要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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