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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4月《稅法》自考試題:某運輸公司,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18年10月份經營情況如下

2020年07月23日    來源: 自考365   字體: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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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自考備考已經開始,自考歷年試題對考生來說是十分寶貴的資料,考前每道試題至少要做1-2遍才會事半功倍。自考365網給大家整理了2019年10月自考《稅法》試題及答案解析,一起來試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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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試題答案解析

案例:某運輸公司,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18年10月份經營情況如下: 

(1)從事運輸服務,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注明運輸費500萬元; 

(2)從事倉儲服務,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注明倉儲收入200萬元; 

(3)從事裝卸服務,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注明裝卸費50萬元; 

(4)出租貨車,取得含稅收入60萬元。 

(5)購進一輛新貨車,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發票上注明價款50萬元,增值稅8萬元。 

問題:根據以上資料,說明該公司上述業務稅務處理的法律依據,并列出該公司本期應納增值稅的計算式。

查看答案解析
【正確答案】

依據增值稅立法規定,該企業的各項業務稅務處理如下: 

(1)從事運輸服務,適用10%的增值稅稅率計算銷項稅額。銷項稅額為:500×10% 

(2)從事倉儲服務,適用6%的增值稅稅率計算銷項稅額。銷項稅額為:200×6% 

(3)從事裝卸服務,適用6%的增值稅稅率計算銷項稅額。銷項稅額為:50×6% 

(4)出租貨車,屬于有形動產租賃服務,適用16%的增值稅稅率計算銷項稅額,同時含稅收入要換算為不含稅收入。銷項稅額為:60÷(1+16%)×16% 

(5)購進一輛新貨車,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可以抵扣進項稅額。可抵扣進項稅額為:8萬元 

(6)本期應納增值稅稅額的計算式: 本期應納增值稅稅額=本期銷項稅額-本期進項稅額=500×10%+200×6%+50×6%+60÷(1+16%)×16%-8

【答案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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