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甲公司有關商品銷售業務如下:
2014年,甲公司有關商品銷售業務如下:
(1)2月12日,銷售一批商品給A公司,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注明價款500000 元,增值稅額為85000元,商品己發出,發票賬單己交付A公司,貨款尚未收到。2月20日,A公司在驗收該批商品時發現商品質量未達到合同標準,要求甲公司在價格上給予5%的折讓。按規定,發生的銷售折讓允許抵減當期增值稅稅額。
(2)2月25日,銷售一批商品給B公司,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注明價款100000 元,增值稅額為17000元。收到一張面值117000元,期限1個月不帶息商業承兌匯票。
(3)3月25日,B公司商業承兌匯票到期,無力支付票款。
(4)4月20日,收到A公司貨款存入銀行。
要求:(1)編制2月12日銷售商品的會計分錄;
(2)編制2月20日發生銷售折讓時的會計分錄;
(3)編制2月25日銷售商品的會計分錄;
(4)編制3月25日B公司商業承兌匯票到期的會計分錄;
(5)編制4月20日收到A公司貨款的會計分錄。
(1)2月12日,銷售一批商品給A公司,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注明價款500000 元,增值稅額為85000元,商品己發出,發票賬單己交付A公司,貨款尚未收到。2月20日,A公司在驗收該批商品時發現商品質量未達到合同標準,要求甲公司在價格上給予5%的折讓。按規定,發生的銷售折讓允許抵減當期增值稅稅額。
(2)2月25日,銷售一批商品給B公司,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注明價款100000 元,增值稅額為17000元。收到一張面值117000元,期限1個月不帶息商業承兌匯票。
(3)3月25日,B公司商業承兌匯票到期,無力支付票款。
(4)4月20日,收到A公司貨款存入銀行。
要求:(1)編制2月12日銷售商品的會計分錄;
(2)編制2月20日發生銷售折讓時的會計分錄;
(3)編制2月25日銷售商品的會計分錄;
(4)編制3月25日B公司商業承兌匯票到期的會計分錄;
(5)編制4月20日收到A公司貨款的會計分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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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確答案】
(1)借:應收賬款——A公司585000貸:主營業務收入500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85000
(2)借:主營業務收入25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4250
貸:應收賬款——A公司29250
(3)借:應收票據——B公司117000
貸:主營業務收入100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17000
(4)借:應收賬款——B公司117000
貸:應收票據——B公司117000
(5)借:銀行存款555750
貸:應收賬款——A公司555750
【答案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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