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歷改變命運
24小時客服:4008135555/010-82335555
當前位置:首頁> 自考問答> 法學類 > 某人將匯票無償轉讓給他人,背書同時記載“

某人將匯票無償轉讓給他人,背書同時記載“不擔保獲得付款”。

2018年11月26日    來源: 自考365   字體:   打印
某人將匯票無償轉讓給他人,背書同時記載“不擔保獲得付款”。此記載的后果是( )。
A.擔保承兌和付款是我國票據法對背書人的法定義務,不可自行免除
B.此約定為任意記載事項,有效
C.記載有效,法律規定無償轉讓票據的,背書人不對后手擔保承兌和付款
D.記載違法,導致背書無效
查看答案解析
【正確答案】
A
【答案解析】
我國《票據法》規定,背書人以背書轉讓匯票后,即承擔保證其后手所持匯票承兌和付款的責任。一旦背書行為成立后,通常背書人都應當擔保票據的承兌和付款。持票人不獲承兌或不獲付款的,有權向背書人追索。背書人的擔保責任并非來源于背書人的本意,而是來自票據法規定的法定責任。(P195)
本題知識點:背書,


 自考365網小編精心為廣大自考學員整理的相關歷年試題及答案解析,想了解相關自考試題請持續關注自考365網校。
  讓自考更有氛圍,想加入自考365交流群請添加小編微信zbzikao365
  • 最新問答
  • 熱門問答
新人有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