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歷改變命運
24小時客服:4008135555/010-82335555
當前位置:首頁> 自考問答> 法學類 > 支票出票人甲、收款人乙、被背書人丙,丙因

支票出票人甲、收款人乙、被背書人丙,丙因疏忽,超過票據權利

2018年11月26日    來源: 自考365   字體:   打印
支票出票人甲、收款人乙、被背書人丙,丙因疏忽,超過票據權利消滅時效三個月未行使權利。關于丙的權利,正確的說法是( )。
A.丙可以以基礎關系要求乙付款
B.丙對支票付款人享有利益償還請求權
C.丙可以對甲主張利益償還請求權
D.丙對甲、乙、付款人不再享有任何權利
查看答案解析
【正確答案】
C
【答案解析】
持票人因超過票據權利時效或者因票據記載事項欠缺而喪失票據權利的,仍享有民事權利,可以請求出票人或者承兌人返還其與未支付的票據金額相當的利益。(P157)
本題知識點:票據利益償還請求權,


 自考365網小編精心為廣大自考學員整理的相關歷年試題及答案解析,想了解相關自考試題請持續關注自考365網校。
  讓自考更有氛圍,想加入自考365交流群請添加小編微信zbzikao365
  • 最新問答
  • 熱門問答
新人有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