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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賃合同生效后,承租人對第三人的效力表現為( )。

2018年11月26日    來源: 自考365   字體:   打印
房屋租賃合同生效后,承租人對第三人的效力表現為( )。
A.任何人不得妨礙承租人的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權利
B.可以任意擴建承租的房屋
C.租賃合同期間內,出租物所有權人發生變動,新所有人需繼續遵守該租賃合同的義務
D.租賃合同期間內,出租人欲轉讓出租物的所有權,在同等條件下承租人享有優先購買權
E.租賃期限屆滿,如果承租人希望續租,出租人必須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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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確答案】
AC
【答案解析】
房屋租賃合同生效后,承租人對第三人的效力表現為:承租人依租賃合同對租賃物享有占有、使用、收益的權利,包括出租人在內的任何人都負有不侵害的義務。租賃物的所有權在租賃期間內被第三人有效取得的,依據“買賣不破租賃”規則,租賃合同繼續有效。租賃關系成立后,出租人又在租賃物上設立他物權的,租賃權優先于他物權。(P245)
本題知識點:租賃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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